武定县司法局“四举措”学习贯彻《云南省消防条例》和4部规章

日期:2022-09-23来源:本站原创作者:武定县司法局编辑:蓝映龙? 责编:李艳珍点击:7132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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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武定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云南省消防条例》和4部规章宣贯方案后,武定县司法局加强领导,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多形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并认真开展消防隐患排查。

提高站位 加强组织领导

将学习贯彻“一条例”“四规章”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重要措施,作为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的重要内容,用心用情抓实抓牢。

多种形式 组织学习培训

第一时间将“一条例”“四规章”在微信群中推送宣传和安排布置,并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半年工作总结会议等形式,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并结合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通过制作粘贴节能提醒标牌等形式,对干部职工加强消防安全进行提醒。期间,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培训2次、半年工作总结会学习培训1次,制作粘贴节能提醒标牌23块。通过学习培训,在明确司法行政部门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肩负的职责和任务的同时,牢固树立了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形成了日常工作中自觉随手关灯、下班关闭电源的良好习惯。

创新形式 ,广泛开展宣传

将与消防有关的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内容,除传统的会议、发放资料等宣传形式外,还利用深入村组户开展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的机会,结合农村消防工作的特点及薄弱环节,用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帮助群众树立消防安全意识,最大程度从根源上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严查隐患 确保消防安全

在开展学习培训及宣传的同时,切实加强对局机关、各司法所办公区域及住宿小区消防隐患的大检查大排查工作,对办公场地、房屋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和应急通道畅通等全覆盖排查整治,彻底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来源:武定县司法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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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曲刚  张栗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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