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推动“小井盖”治理保障群众 “脚底下的安全”

日期:2020-10-10来源:转载点击:1665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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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近日,武定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就加强城区内窨井盖综合治理,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出意见建议。

今年8月起,该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对武定县城区道路窨井盖问题开展实地调查。在实地调查过程中发现,武定县中心街、狮山路、狮山大道小区周边、北片区武正路、金沙社区周边等路段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上的6个窨井盖存在破损、缺失、移位、下沉、老化的情况,存在较大的公共安全隐患。部分窨井盖设置在城区机动车道上,经常受机动车碾压后产生松动、破损形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也容易造成井盖噪音扰民。窨井盖作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是城市道路的附属设施,既关系到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安全运行,也关系到道路交通安全,更关系到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针对上述问题,该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城市道路监管职责,对武定县城区道路上的窨井盖进行检查,实现全覆盖,特别对窨井盖松动、破损、缺失的情况要及时进行更换或修复;严把规划设计关,科学规划窨井设置,从源头上加强安全防范,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窨井盖问题治理;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加强辖区内窨井盖监督和管理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当即表示会对此问题加以重视,并积极排查整改。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社会公益的代表,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己任,以“小井盖”关乎“大民生”的理念,助推城区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高。下一步工作中,该院将继续关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切实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图文来源:武定县人民检察院 刘晶晶

推送:武定政法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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