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明理】拒付租金被拘留,失信悔过终还款

日期:2024-03-06来源:本站原创作者:武定县人民法院 张春梅 张喆点击:1547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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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聚焦小标的案件“春润”执行攻坚行动以来,武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重拳出击,进一步加大对小标的案件的执行力度,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近日,李某某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被依法拘留两天后,幡然悔悟,主动联系家属还清欠款。

 

简要案情

 

李某某拖欠邓某某房屋租金,经邓某某多次催要,李某某始终未偿还欠款。经诉讼,武定法院判决被告李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向原告支付租金12256元并结清租赁期间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支付违约金、律师费、保全费合计16320元。执行立案后,经武定法院执行法官多次传唤,李某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到庭。

 执行法官多次向李某某耐心地释法明理,但李某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没钱为由,耍起了“无赖”,拒不履行,经多次沟通无果,经研究,决定对李某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拘留三天后,李某某再也受不了失去自由的生活,终于幡然醒悟,主动联系其家人筹钱,到执行局缴清了欠款。“我知道错了,法官同志,失去自由的滋味,确实不好受,我以后一定积极配合工作,做一个守法的人。”李某某表示。结合李某某悔过表现及履行义务情况,武定法院决定提前解除对李某某的拘留措施。

武定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用足用活强制措施,不断强化执行威慑,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彰显法律权威。

 

法官提醒

司法拘留只是一种执行手段,拘留结束后该履行的义务并不会因此得以免除。被执行人应主动履行义务,切勿抱有躲避责任的侥幸心理。等尝到强制措施的苦果后再幡然悔悟,才是得不偿失。


图文 | 张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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