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日期:2020-10-10来源:转载点击:2041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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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今年8月以来,武定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公益诉讼监督专项调研,先后走访了全县11个乡镇,对各乡镇生活垃圾处置、街道环境卫生情况、医疗垃圾处理等问题进行调查走访,通过实地调查后,向相关乡镇发出检察建议,推动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构筑起阻断疫情传播的环境屏障。

经过走访调查发现,各乡镇垃圾处理厂均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无害化处理措施,部分乡镇、村委会垃圾处理站和处置设备未正常使用,垃圾随意倾倒、无序堆放情况较普遍,致使部分垃圾侵入周边山林、农田中,影响到人居环境。未经规范处理的垃圾释放出的有害气体和垃圾渗液造成周边生态环境污染,给当地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造成严重危害,存在重大环境污染隐患,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武定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作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审查。

为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9月15日,该院检察长起永为带领第三检察部干警分赴各乡镇,向11个乡镇人民政府送达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对本乡镇辖区内垃圾处置不规范问题进行排查清理;进一步重视抓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保障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的需要,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大对农村环境整治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文明意识和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支持环境卫生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11个乡镇主要领导现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并明确表示会按照检察机关建议的内容,立即对垃圾处置不规范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广泛宣传,教育引导村民不乱丢垃圾,保护农村人居环境。下步,武定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跟踪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整改工作。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实践,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生态宜居建设的重要任务,事关农村社会乡风文明,事关广大群众民生福祉。武定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主导,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树牢严格执法,依法监督意识,着力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当好生态环保卫士,为提升武定县人居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图文来源:武定县人民检察院 刘晶晶

推送:武定县政法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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