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处理该案过程中,认为该案法律关系复杂,遂将线索移送隆阳区检察院。经过征询8名涉罪当事人的意见,2022年1月,区检察院受理该案。
区检察院受理后,向刑检部门充分了解妨害公务罪案件的办理情况;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发生欠薪的原因,并调取了拖欠工资的相关材料;向区法院核实装饰公司另案民事纠纷的审理进展及诉讼保全情况;向装饰公司调查收集欠薪的相关材料、资产状况及清偿能力,阐明拖欠工资的利害关系及风险隐患。同时,检察机关联合法院、人社、司法等单位召开专题联席会,积极与本院刑检部门、公安机关、看守所等单位沟通会商,提前做好支持起诉的统筹协调,争取相关职能单位的全力配合。
因该案发生于疫情期间,区检察院综合评估办案工作风险,简化诉讼环节的相关手续。为了提高沟通效率和办案效果,与刑案涉及的职能单位积极沟通协商,首次以视频方式为8人提供了支持起诉,并当场达成和解,后完成司法确认。在原有“支持起诉+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基础上,既向涉事企业阐明拖欠劳动报酬的刑事风险,宣传引导企业合法依规经营,又向8名涉罪当事人传达采取非法手段讨薪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政府对农民工劳有所得权益的保障与关怀,释明刑事认罪认罚与达成民事调解对当事人切身利益的积极影响,促使不肯认罪的8人彻底打开心结,自愿认罪认罚,刑事案件顺利起诉、审判、执行。在司法确认调解书强制执行过程中,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一同向装饰公司的另案民事纠纷相对方释法说理,最终促使相对方同意区法院从被诉讼保全的装饰公司账户划款用于执行该案农民工工资。
罗某等8人刑满释放当天足额领取了工资报酬共计11万余元。同时,装饰公司得以从该案的非法讨薪纠纷中解脱出来,回归正常经营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