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司法局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

日期:2021-07-2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武定县司法局点击:31943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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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营造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发挥党政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大力提升非政法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推动“三个规定”执行向纵深发展,6177:30武定县司法局在武定县住建局五楼会议室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武定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武定分局、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九个县级部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及县司法局机关、狮山司法所干部职工共105人参与此次“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

 

 

 

 

 

武定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冯江同志从八个方面对“三个规定”知识点展开宣讲。

一是“三个规定”出台的背景。从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止干预司法活动重要指示的时间线阐明了“三个规定”的来历。

二是“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介绍了三个规定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三是“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三个规定”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坚实保障;“三个规定”是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基石。

四是适用范围。介绍了“三个规定”的适用对象、适用情形。

五是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具体讲述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司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司法人员不当交往的具体表现。

六是“三个规定”的政策界限。阐明了过问、打听违规行为与正常程序履职业务行为的区分。

七是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通过具体的枉法裁判、违反“三个规定”的案例,以以案释法的方式明晰的警示作为司法人员、公职人员“何为可为,何为不为”。

八是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要求提高站位、领导带头、广泛宣传、大力宣讲、贯彻落实。

  

最后,冯江同志强调,根据委部署组织开展专题宣讲,就是要向全社会传递一种信号——“逢问必录”,让越来越多的人知道“遇事了,不要私下找人打招呼,找了没用,还会被记录”,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主动通过正当程序反映问题,形成不私下过问、干预、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

 

作者:张绍华

审核:张栗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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