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认真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 保障权益工作

日期:2022-06-14来源:本站原创作者:武定县人社局 曲绍富 朱丽梅点击:25907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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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新就业形态企业用工行为,防范化解劳动纠纷,优化劳动保障服务,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质量,集中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近日,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股、劳动监察大队认真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进企业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通过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工作微信群、武定县劳动合同备案QQ群和进入新就业形态企业宣传《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方案》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增强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意识。
二是完善配套设施。我县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武定县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明确联席成员,制定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通报,必要时开展实地检查、调研。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制定落实风险监测研判、定期报告、重大情况通报反馈、重大事项联合办公等工作制度,理清工作流程,多方协同治理。

三是开展头部平台企业“走前头做示范”活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并在会后要求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抓紧摸排统计武定县涉及的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企业用工台账。经过摸排统计,我县有新就业形态企业14户,并一一组织走访指导企业准确理解政策,为督促各企业合规用工做表率。

四是指导和督促企业规范用工。对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指导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依法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整改和规范。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实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备案管理。平台企业依法使用非全日制用工的,可以与劳动者签订非全日制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订立口头协议。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指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等,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

五是落实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引导工会组织、行业协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推动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制度保障范围。发挥产(行)业工会作用 ,指导与行业协会、重点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开展协商,签订行业集体合同或协议,推动制定行业劳动标准。督促企业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资收入水平调查和监测,及时发布职业薪酬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企业科学设定劳动者劳动报酬,建立劳动报酬合理增长机制。截至目前,共印发方案2份,召开联席会议2场次,开展调查研究14户次,指导新就业形态企业用工38人次,指导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180人,参加社会保险34人,参加商业保险2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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