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称职’的收获

日期:2018-01-29来源:县公安局作者:文建华点击:6302 字号: 手机:

扫描微阅读

在我的身边有这样一位同行大哥,他在亲人、家人眼里是一个‘不称职’的儿子女婿、丈夫父亲,然而在同行和百姓眼里却是一位讲原则顾大局、团结干事、体贴民心的行家里手和惩恶扬善的克星。他就是共产党员、武定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云南省公安经侦之星、云南省第四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候选人——王春。

1983年9月,正值青春年少的王春,怀揣崇高的理想从禄丰妥安走进了云南省公安学校,毕业后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随后在武定县公安局猫街、九厂派出所、刑侦大队、经侦大队工作至今。8年的基层公安工作经历,使这个自幼在农村踩着地气长大的孩子,逐渐懂得了“什么是农业、什么是农村、什么是农民”和“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等深刻道理。虽然当时还没有现在这样的办公条件,也还没有网上办案、网上追逃这样的高端科技,但他凭着双腿在这个广阔的天地里接警处警,了解社群民意,调纠纷保平安,一步一个脚印,并把“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自己的事再大也是小事”作为工作标尺,为日后从事警察职业播下了亲民爱民为民的种子。

1994年初,王春同志的父亲由于经受不住长期患病的折磨,在家人的再三催促下,王春才急匆匆地离开办案现场将老人接到武定家中,稍作安顿后又奔赴到“108”沿线的盗窃抢劫专案中。从百货公司改制下岗的妻子,既要每天接送老人到医院打针治疗,又要照顾不满周岁的女儿,其辛苦劳累是可想而知的。在顾不及照管的情况下,女儿从床上跌落伤及头部、呕吐不止,一段时间不会吃奶、喝水,待王春将两个扒车盗窃抢劫团伙案成功侦破、9名犯罪嫌疑人悉数抓获回到家中才被妻子告知所发生的一切。

两年后,生命走到尽头的家父临终前拉着王春的手颤抖地说:“春儿,你几哥弟就你命好,当了公家的人,拿了公家的工资,要多为百姓群众着想,千万不能有半点私心啊”。铁骨男儿王春,擦干了悲痛的泪水,办完了家父的后事,铭记了家父的教诲,告别了年迈的母亲,又与同事一道聚精会神地投入到武定城郊入室盗窃系列案件的侦破中。

婚后二十多年来,王春没有为妻子过个一次生日、送过一次鲜花,就是在妻子的产期也很少顾及陪伴,作为一个丈夫应尽的责任也转嫁给了生母、岳母两位老人。

妻子下岗多年,一家老小的花销全靠王春仅有的工资支撑,不少同志都劝他把妻子的工作找人落实一下,有的个体户、企业老板看准时机或出于某种目的也表示愿意为其安排一份工作……,诸如此类的好意,都被哑巴吃汤圆心中有数的王春婉言谢绝了。有一年,县看守所要招一名在编职工,这对王春来说是一个千载难逢的绝好时机,但他再三考虑后又把这个机会让给了夫妻分居多年的苗族同事。很多同事都为他费解,他却说:“我的一切都是父母和人民给予的,全局比我困难的同事还很多,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只有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义务,没有为家属子女谋利益捞好处的权利,这种损人利己的事我做不出来”。

对于自己的千金女儿,他不仅欠帐最多,甚至还有些刻薄无情。因当时的侦查部门人少事多,女儿出生不久就连续下乡出差,没有像样的陪女儿上一次街、逛一次公园书店、辅导过一次学习 ,学校召开家长会,他从女儿上幼儿园哄到初中,最终女儿哀求说:“我都要初中毕业了,你还没有为我开过一次家长会,我的老师、同学至今还不知道我爸爸是谁,你就看着办吧……”,看着女儿委屈的泪光,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满足了女儿的要求。值得庆幸的是,王春乖巧懂事的女儿在这特殊的环境中养成了独立学习生活的性格,并顺利地考上了大学。

就这样,王春同志怀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他宁招亲人怨、不负众人托,他把对亲人的爱深深地埋在心底,把满腔的情完完全全地倾注在为之献出毕生精力的公安事业之上。

由于王春同志的勤奋工作,在他9年的刑侦工作中,直接间接破获刑事案件500余件,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26名,打击各类犯罪团伙49个127人,为国家和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00万元;所在大队连续三年获全州侦查破案第一名、夺得了“彝州卫士杯”,先后被团县委、团州委授予“青年文明号”,连续三年被团省委、省公安厅和团中央、公安部授予“青年文明号”。在他13年的经侦工作中,直接间接破获经济案件141建,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98人,追缴税款4360万元,为国家和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700万元;期间,组织开展反假币宣传42场次,发放反假币宣传资料8万余份,组织开展警民活动19次,扶贫捐款2万余元,集体、个人拒礼拒贿20余万元。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他所在的武定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先后有31个次集体、25人次受到表彰、4次荣立集体三等功,3名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获县局年度考评一等奖,4次被州局评为“经侦工作先进集体”,收到群众赠送的奖匾31块、锦旗16块;王春同志先后5次受到县局嘉奖、3次被评为“优秀室队所长”,5次被县局评为“优秀人民警察”,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被县人民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先后被评为州级“政法工作先进工作者”、“严打斗争先进个人”、“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彝州优秀侦查员”;2010年被公安部表彰为“全国打击假币犯罪先进个人”,2012年7月被武定县纪委选树为“全县勤政廉政先进典型”,2014年2月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经侦之星”,2015年8月被评为云南省第四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候选人。

 

(作者:武定县公安局东坡派出所  文建华

名称:电话:
共0条评论

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