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庸 铁军】朋友圈里就别干这事了 不仅不地道还会被拘留

日期:2020-08-11来源:转载点击:2592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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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朋友圈成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

每天都要刷刷刷

微信朋友圈就像是我们的“日记本”,越来越多的人会在朋友圈分享自己在生活中、工作中遇到的开心事、烦心事……

朋友圈

但是这里绝对不是你的“泄愤圈”

这不,有人在朋友圈公然辱骂警察,结果悲剧了。

对于违规乱停乱放的停车现象,严重影响街道的交通通畅,可以说市民深恶痛绝;可是就有这么一位居民杨某,非但对交警治理违停的违法行为不理解,还通过微信朋友圈公开发布辱骂交警的信息,引发网友评论。为此,杨某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最终被公安机关处以7日的拘留。

 

8月7日下午16时许,武定县公安局接到报案称:有人在朋友圈内发布视频并配有辱骂交警的文字。接到报警后,狮山派出所立刻开展调查,找到杨某本人后对此事进行了询问。经调查核实,2020年8月7日13时许杨某的朋友在武定县北门坡头农村信用社斜对面违章停车被交警贴了罚单;杨某看见交警在执勤,就朋友的车被贴罚单一事与执勤交警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杨某用手机录了视频,并将录制的视频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配了辱骂交警的文字公开发布。

杨某为发泄个人不满情绪,利用信息网络辱骂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武定县公安局狮山派出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杨某执行7日拘留。

公安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人民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公安民警执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公然侮辱谩骂人民警察不仅是对人民警察的不尊重,更是对国家法律权威的亵渎。对于寻衅滋事、公然辱骂正常执法、执勤人民民警、恶意妨碍公务甚至辱警袭警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公安机关郑重警告,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切勿逞一时之快,以身试法。

 

 

信息来源:武定县公安局 狮山派出所(熊丽、刘文)

编辑:乐俏娜、刘永明

审核:张应超

推送:武定政法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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