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提醒”发布预警公告“护航”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日期:2021-02-05来源:转载点击:914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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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21年春节即将到来之际,武定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从细微之处着眼,“四提醒”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科学饮食消费,安全欢庆佳节。

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倡导节庆文明新风。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严管严控“杀猪饭”。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常通风,勤洗手,常消毒,少聚集,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

严把食品采购渠道,按类别分层贮藏。提倡理性消费,从正规渠道选购食品,食品适量购买或制作,尽量减少囤积,提倡按需备餐、点餐。冷冻冷藏,应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尽量分隔或独立包装,避免交叉污染。熟食和直接入口食物宜放在冰箱上层,生的食物宜放在下层,避免贴近冰箱内壁。冷藏后的剩菜、剩饭应确认无腐败变质、并再次彻底加热后才能食用。严禁购买、加工和食用野生动物和长江流域渔获物。

树立健康饮食观念,注重饮食合理搭配。宜清淡饮食,不油腻;适量为止,不过饱,食物多样,不单调。饮用清淡饮品,少喝酒。不要喝过凉饮品,少喝或不喝含糖饮料。喝酒要适量,不酗酒,不醉酒。零食零吃,不为主食。注意饮食,常活动、不久坐。

科学防范食物中毒,提高自我防范能力。严禁各类食堂、餐饮服务单位和各类群体宴请聚餐加工食用草乌、附子、附片等有毒中药材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他食品。严禁家庭、个人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附片等有毒中药材。严禁提供野生菌、发芽土豆、四季豆、进口冷链食品等高风险食品,不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来路不明、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提供家庭自酿白酒和无资质的散装白酒。购买食品时应索要并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凭证。进食食品后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症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并予以保存,尽快到附近正规医疗机构就医,并与食品经营单位联系,同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供稿:武定县市场监管局 朱秀莲

推送:武定政法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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