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政法委机关认真学习《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日期:2022-01-17来源:本站原创作者:武定县委政法委 杨正学点击:1589 字号: 手机:

扫描微阅读

2021年11月24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从云南省实际出发,注重把握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突出地方特色,主要对明确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制和主体责任、加强对当事人的引导、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衔接联动机制、确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保障制度等方面进行规范。为规范和促进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供了良好法制保障,是推动云南社会治理法治化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学习宣传和实施好《条例》对创新市域社会治理具有重大意义。1月17日,武定县政法委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条例》。

会前,武定县政法委员会新闻宣传与信息化室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把《条例》全文转发到武定县委政法委工作群,要求干部职工自学原文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体会文章。

会上,政法委副书记王宏宇同志就《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其它同志交流了学习体会。

会后,武定县政法委员会新闻宣传与信息化室把政法委机关学习情况上传武定县政法工作群,引导全县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深入学习。
(供稿:武定县委政法委杨正学)

名称:电话:
共0条评论

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