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预防其脱管、失控进而走上重新违法犯罪之路。6月16日,武定县司法局万德司法所对在册的5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司法所所长尹丽首先对社区矫正对象遵规守纪情况进行了点评和通报,并组织其对《社区矫正法》进行再次认真学习,加深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法》的理解和认识。之后以“戴罪之身,岂能胡来”为主题,详细讲解了我县的矫正对象杨某在矫正期内重新违法犯罪,被撤销缓刑后收监执行的例子。在重申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再次明确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流程的同时,积极引导矫正对象明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获得监外执行机会的可贵。最后重点强调了社区矫正对象一是时刻要牢记自己的身份,必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各项规定;二是重申了在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对矫正对象的特殊监管措施及注意事项;三是要求矫正对象严格约束自己,不参与“黄赌毒”、酗酒闹事、酒后驾车、聚众斗殴和黑社会组织等违法活动,坚决不能触碰法律底线,切勿再次以身试法。
活动最后,逐一与各矫正对象进行了谈心谈话和心理疏导,并组织其签订了《社区矫正对象行为自律承诺书》。此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不仅进一步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更对其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