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补偿闹纠纷 人民调解解心结

日期:2020-11-16来源:转载点击:1803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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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0的一个傍晚,正当己衣镇全镇上下干部职工忙于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时,己衣司法所李所长接到电话:“李所长,我是乌东德水电站水库移民杨某某,我和我们村的李某某在老家的房子补助协商不好,要你出面解决”。“我这两天一直在村委会下村,脱贫攻坚工作任务重,现在忙不赢,有时间我通知你们到司法所调解”,所长耐心地说。“不行,今天我两家的事,说不好一家都不准走,你在哪个村委会,我们去找你”。

大约两个小时后,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共9人赶到李所长挂点的己衣镇更德村委会,“事情有这么急吗?这么多人跑这么远来”,李所长问。

“急,他家不讲信用,说过的话不算数,……”

“十年前就写了协议,黑墨落在白纸上,不消赖……”

……

经了解,原来是2010年,李某某家闲置的房子以12600元钱租给杨某某,双方协商并立下字据:只要本村不消失的一天,房子的使用权全权归杨某某使用,如果出现本村搬迁等情况,房子归李某某所得。2019年9月,乌东德水电站建设移民搬迁住房拆除时,由于拆除施工方崔工紧,在场的李某某次子与杨某某临时达成口头协议:如果之前没有协议之类的字据,该房补助各得一半,并找来双方信任的第三人证明。故此,双方在房子补偿分配时,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双方争议的焦点是书面协议算数还是口头协议有效的问题。经再三核实,书面协议在前,口头协议在后,双方应该履行最终的协议,哪怕是口头协议。但李某某次子争辩,杨某某隐瞒事实,明知双方之前已经有协议还要第二次立下口头协议;杨某某争辩,房子当时说租不同意,只能是买断。李所长掌握情况后,对双方当事人从协议的法律效力、订立协议的前提条件及履行协议的权利和义务做了详细的说明,阐明过错方和误解点,对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做了耐心说服,并提出合理的分配建议。最终,双方服从李所长的调解,涉及27.2万元房子补偿款分配无异议。

此次调解,双方握手言和,主要是充分利用法、理结合,遵从历史、尊重证人。同时,离不开双方当事人知法、懂法。(己衣司法所李跃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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