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联合大调解、五年纠纷终解决、化解矛盾促和谐

日期:2020-11-06来源:转载点击:2239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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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德司法所2020年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协作联合大调解、五年纠纷终解决、化解矛盾促和谐

一、【纠纷回顾】

2020年5月26日,家住万德镇自乌村委会的村民付某向万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递交了调解申请,付某情绪激动地诉称:其于2006年与自乌村委会路己村签订了《有偿出让集体荒山使用权协议书》并经过公证,2008年办理了《林权证》,但路己村村民王某某《林权证》上的两宗地与自己的林地相互接壤,且王某某于2015年开始就在自己(付某)的林地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付某认为王某某霸占了自己的林地,从2015年开始就不断与王某某交涉,但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至今无果。

二、【调解过程】

收到调解申请书后,万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高度重视,由司法所、综治办、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组成的调解小组迅速制定了调解方案,并做好防范纠纷当事人闹事的应急处置预案。

调解小组兵分两路,一组在安抚付某情绪的同时核查协议书、公证书等相关材料,并详细记录付某所述,另一组向自乌村委会和路己村的村干部、村民多方了解情况,并组织村组相关人员多次前往争议林地踏查争议范围、原因,力求厘清纠纷的来龙去脉。因该纠纷时间跨度较远,2008年进行林改工作的人员均已调离万德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而路己村部分熟悉该纠纷林地界限的村民也已离世,且在争议面积内双方目前都种植了不同的树种,原先的界限已经辨别不清,无法确定哪一条边界才是当年的标记,调查核实工作进展缓慢。故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商议,该纠纷定于2020年6月18日调解。

调解当日,万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实地调解,并邀请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自乌村委会的相关人员参与调解。调解员向双方讲解了《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中关于林权权属与如何处理林权纠纷的相关规定,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阐述双方纠纷的关键点。但纠纷双方对自己持有的《林权证》和对方《林权证》上出现交叉重合的林地不予认可,各自坚定地坚持争议地应该由自己管理和使用,都表示“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甚至有动武力解决矛盾的想法。调解一度陷入僵局,第一次调解以失败告终。

调解小组考虑到该纠纷的特殊性,认为通过调解才是解决纠纷的上上策,调解员仍不放弃,认真分析第一次调解失败的原因,商讨解决方案。调解员继续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讲究事实证据、便于经营管理的”原则,又在认真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翻阅大量资料,查找历史凭证,还反复走访相关农户,多次到争议地勘界、调查。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此次调查核实工作有了新的进展,调解员又重新制定调解方案,第二次调解定于10月16日进行。

调解当天,在现有证据和实地踏查情况的基础上,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万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找出纠纷双方的共同点和存在的差异,并提出两套化解方案:一是将争议面积一分为二,双方现场重新确认林地边界;二是已被王某某占用的林地由其继续使用,但需对付某进行补偿。付某最开始不同意这两套调解方案,坚持《林权证》上的林地是自己的,绝不让步,而王某某部分同意第二套调解方案,但不肯对付某进行补偿。调解员先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从情理、法理的角度出发,向付某详细讲解相关政策;同时又请村中威望较高的长辈做王某某的思想工作,对双方进行思想疏导。在双方情绪都比较稳定且双方思想均有所松动的同时,调解员又采用“面对面”的调解方式,交换纠纷双方的意见。最终,双方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互谅互让、友邻和睦、充分协商的原则,均同意第一套调解方案,各方人员前往现地对新边界的树木打上刀记,并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并承诺不会再因为此事发生纠纷。至此,一场历经五年的林权纠纷在多部门的联合化解下得到妥善解决。

三、【调解心得】

在2012年林权制度改革后,因边界不明、权属不明、历史遗留原因造成的林权纠纷大量涌现。根据《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三条:处理林权争议,应当尊重历史和现实情况,遵循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于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有利于群众的生产生活的原则。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授权林业部依法颁发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是处理林权争议的依据。另外,土地改革后营造的林木,按照“谁造林、谁管护、权属归谁所有”的原则确定其权属,但明知林地权属有争议而抢造的林木或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但调解仅仅依靠法律条文是不够的,人情与法治,历史与现实往往是一对矛盾体,如何平衡彼此的关系,如何平衡法理与情理,既让双方当事人在心服口服的同时又能将彼此的损失降到最低,考验着每一名调解人员。此次调解之所以能够成功,一方面离不开县级部门、乡镇、站所、村、组的相互协调支持,采用“基层调解力量先行,多部门配合”的模式,多方共同参与,形成专业的调解“大队伍”;另一方面是调解员坚持拨开云雾,做深入调查,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通过调查走访知晓历史,厘清纠纷细节;通过面对面的调解对话纠纷双方,了解矛盾点,抓住双方需求平衡点,找到案件突破点;最后则是调处程序严谨、处置果断合理。不论是林业工作人员多次现场勘界还是调解员详细记录纠纷双方及参与人意见,不论是调解员严谨复核相关法律文书还是多次入户调查核实相关证据材料,整件纠纷的调处都是在阳光下进行,依法依规、公正透明、不偏不倚,最后找准时机做通当事人思想工作,一举签下调解协议,才能将这件五年未解的纠纷画上一局句号。

 

附:纠纷调解照片

(图为2020年5月26日收到调解申请书当天,调解员组织双方到司法所了解情况)

(图为2020年6月18日,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万德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万德司法所和自乌村委会组织双方实地进行第一次调解)

 

(图为2020年10月16日,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万德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万德司法所、万德镇综治办和自乌村委会组织双方实地进行第二次调解)

(图为2020年10月16日,林业工作人员现场勘察地界)

(图为2020年10月16日,司法所工作人员现场写调解协议)

 

(图为2020年10月16日,纠纷双方当事人现场签订调解协议)

 

供稿单位:武定县司法局万德司法所

供稿人:尹丽

联系电话:18183987967

审核领导:张栗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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